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国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和选调文秘岗位公告
(第一号)
为加强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领导、各级机关、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昆组发〔2008〕2号)和《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从办公厅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拟面向全国公开选拔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选调4名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调)范围和职位要求
(一)选拔范围
此次选拔、选调的人员范围是全国县级(含县)以上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1.公开选拔的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要求担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其中科员需任职三年以上,现从事机关文秘工作。
2.公开选调的4名文秘岗位人员:要求从事机关文秘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受此限制)。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选调的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选调职位的具体要求,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
(二)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在33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文秘工作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学位以上学历者可放宽2周岁。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到岗后能负责文字起草工作;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熟悉党政机关工作办事程序、公文处理程序。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2月14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为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19楼)。
联系电话:0871-3133569
传真电话:0871-3176569
邮政编码:650011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者可登录: http://www.km.gov.cn(中国昆明网)、http://www.kmrs.gov.cn(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填写《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和选调文秘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3张;
(2)《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诚信承诺书。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并将《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一并扫描成文件(JPG格式)。发送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电子邮箱(zfrsc@km.gov.cn)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本人小1寸彩照3张、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和报考诚信承诺书函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待领取准考证时再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审核。
3.报考者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4.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条件的人数与职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未达比例的可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拔职位,取消职位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改报公开选调的职位。
符合报考文秘岗位条件的人数与职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未达比例的可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取消职位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改报公开选拔的职位。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员还需考察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相关知识。
考试按照相关规定,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
确定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副科级领导岗位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文秘岗位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在中国昆明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面试内容和成绩: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成绩及时在中国昆明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副科级领导岗位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文秘岗位按选调人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实际工作成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选调人选建议方案。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办公厅党组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选拔的职位和岗位可以空缺。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任副科职人选和文秘岗位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任职(调动)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选调问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调动手续,并在中国昆明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选拔结果。
公开选拔任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无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在宣布任职15个工作日后下派到办公厅对口联系扶贫点或下属部门进行锻炼,累计时间不少于两年。无后备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合格证的,须待组织(人事)组织培训时,参加后备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学习。
文秘岗位人员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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