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查对。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黑色墨水钢笔或水笔,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手机、快译通等物品,如已带入以上物品,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关闭手机)后,方可入座。
三、考生在答卷前,必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笔填写清楚准考证号、姓名。
四、试题答案一律填写试卷上,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用铅笔或红笔作答。
五、考生在考试时,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不得传、借文具,如确有需要,须经由监考人员传递。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发现试题印制、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询问,请监考人员处理。
六、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七、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在教室等候监考老师清点试卷,试卷清点无误后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看书,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不准夹带(包括电脑笔记本、手机电话夹带)等。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九、严禁考试作弊。考生在考试时作弊,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
顺德农商银行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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