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府发〔2013〕19号)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现启动部分县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统筹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岗位)
详见《2014年镇远县部分行政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2014年3月31日止,仍在编、在职(岗)且具有1年及以上乡镇或村工作经历的镇远县内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县自行聘用干部;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县委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县直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乡镇或村工作经历时间)(具体遴选范围及条件见附表),报考人员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出具书面承诺书)
(二)遴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放宽年龄的职位及条件见附表。
4.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工作时间从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后,工作人员到录(聘)用单位报到时间起计算);
(5)定向到基层服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通过镇远门户网站(http://www.zhenyuan.gov.cn/)向社会公布遴选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门户网。
(http://www.zhenyuan.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县市所属单位还须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近1-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盖章证实复印件有效);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行政职位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验印的公务员登记表或足球游戏审批表复印件。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遴选职位所需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入闱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下午14: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对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和面试当日下午超过14:50不到候考室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九、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镇远门户网等媒体上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5722417、5723307
纪检监督电话:5722076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
附:2014年镇远县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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