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检察队伍建设,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县外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3名文秘和计算机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1、选调文秘人员1名(限男性);
2、选调文秘人员1名;
3、选调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限男性)。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具备公务员(含参公)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3、文秘人员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或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计算机专业人员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计算机维护管理工作经历;
4、历年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承诺5年服务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处分期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宁乡考试网(www.nxks.gov.cn)、宁乡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nxgov.com)、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nx12333.gov.cn)、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外网和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内外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时间及方式
⑴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4月16日共三天,每天8:30-17:00。
⑵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⑶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通过电子邮箱nxrsks02@sina.com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宁乡考试网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4月17日至18日登陆宁乡考试网下载《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⑷最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得小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计划数。
⑸报名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3、笔试及上机操作
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所发表文章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参加笔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的,须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除报名表外,其他资料在报名时均须扫描后发送到报名邮箱)。
⑶笔试内容文秘人员为文秘知识和写作、法理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人员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及上机测试。
⑷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机专业笔试、上机操作各占50分。
⑸笔试加分。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发表署名至少为第一作者的非通讯新闻性质(专业性、论述性)文章的,每篇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加3分。笔试加分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须上传扫描件,并在笔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将原件交宁乡县人社局办公楼220室(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认定。
⑹笔试后入围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下午5点前在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
4、资格审查及面试
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与选调条件相对应的有效证件等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进行资格确认,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⑶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拟考察对象在宁乡考试网公示。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替补。
6、考察
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经历等选调条件在考察中确认。
考察为差额考察,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不带入考察环节,被考察对象具有均等的机会,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将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考试网公示。
7、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
8、结果公示
体检合格后的拟调入人员名单将在宁乡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调入手续及相关管理、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签定5年服务期协议。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五、其他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联系人:喻建华、黄敏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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