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扩大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发挥和规范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综合考察,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平公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复试小组由本专业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并设组长一名,另安排一名小组秘书。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资格要求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实际情况,建议初试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资格线为:农学、理学、工学:英语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管理学:英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各学院可以在不低于此要求的基础上自行划定复试资格线。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4年5月4日—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在确定复试名单后,以适当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资格审查:严格审查考生的身份证、考试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形式: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内容: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五)成绩计算: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成绩总分100分,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权重相加组成,具体权重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其中复试成绩权重不高于50%。考生录取成绩将作为博士一年级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六)信息公开:学院通过网站等公开复试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参照硕士复试录取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用于复试开支。
五、录取办法
(一)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组织上线考生进行复试,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上线生源不足的学院允许接收少量线下生参加破格复试,破格录取的考生纳入本单位招生规模。破格录取的考生须提供个人申请、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申请材料,由导师和学院签署意见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录取。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指标单列,不纳入学院招生总规模,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来源等情况单独下达各学院。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在职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非在职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
六、其他
(一)考生复试登记表、复试汇总表须于5月23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所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在6月20日前调到我校(应届硕士凭毕业学校就业部门证明可适当推迟),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学位证书原件、考试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三者缺一不可。
(四)学院应不断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提高复试质量。研究生院在复试期间组织巡视,并受理投诉、申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进行复议。
(五)学院和招生工作人员须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学校纪委举报投诉电话:87282056,Email:yjs10504@mail.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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