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诸暨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诸暨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原籍为诸暨市,现在诸暨市外工作的司法警察。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选调的司法助理员为男性,为现任的司法警察,具有全日制大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满三年以上;
5、报名对象须经原单位书面证明同意。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公告、报名、初选评价、面试、分值确定、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诸暨市司法局政工科报名,网上报名者用电子邮件将报名表(报名表在诸暨司法行政网下载,网址:http://www.zjzjsf.cn)发送至诸暨市司法局政工科邮箱(zjsf87373553@163.com)。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诸暨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报名表》;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联系方式);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薄、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情况、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论文、调研文章发表情况证明;
(6)正面二寸免冠照三张。
(二)初选评价。以书面审核的方法,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入围面试,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四)分值确定。设置加分项目,对符合条件者的荣誉、学历、调研文章发表和获奖情况等因素设置分值,在面试得分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面试成绩和加分项目两项得分之和为选调总分。
(五)考察。依照选调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考察合格后在诸暨市人才(人事)网、诸暨司法行政网公示7天。
(七)调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由诸暨市司法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法:地址:诸暨市司法局政工科(诸暨市高湖路63号);联系人:程女士、赵女士;联系电话:0575-87251919;传真:0575-87228906;邮编:311800;邮箱:zjsf87373553@163.com。
诸暨市司法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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