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余市政府同意,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市编办、县区编办已核准编制)。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见附件1)。
(二)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见附件3)。
(三)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四)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所在学校提供的正常毕业、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但进入考察环节时,还不能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人员已通过各类资格证考试或评审,但是未颁证的,由颁证机关出具证明可报名,但进入考察环节时,还不能出具有效资格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网上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四个阶段。实行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一)网上注册登记。2014年7月3日8:00至7月7日17:00期间,考生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江西新余人才网”报名入口,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信息。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8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网上改报。2014年7月10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公告,报考了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14年7月11日08:30-17:00期间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改报未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已缴报名费)。改报程序:用本人报名序号、身份证号重新登录->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确认后并提交。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7月22日8:30至7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江西新余人才网”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一)需专业测试岗位的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对象:报考参加新余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先进行专业测试的人员。
(二)笔试后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对象:经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已参加专业测试岗位资格审查的除外)。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渝水区、分宜县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所学专业依据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认定,如出现专业名称相近等特殊情况,则依据学位证书和开设课程认定。要求大类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须在大类专业范围内。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择业代理协议书、新余市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条件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会计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以上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2套复印件)。②考生系新余市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③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④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递补,其它环节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试比例
(一)开考比例
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5以上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相应核减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需先专业测试岗位入围笔试、面试比例
市中心幼儿园美术教师岗位、体育教师岗位、普通教师岗位;市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渝水一中音乐教师岗位先进行专业测试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市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笔试后按1:3比例,根据专业测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以专业测试成绩前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笔试后入围面试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
七、专业测试、笔试及面试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市中心幼儿园岗位、渝水一中音乐教师岗位先专业测试后笔试;市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先进行专业测试后笔试再面试;其余岗位先笔试后面试。
(一)专业测试(分值100分)
1.专业测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2.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新余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十二楼1207室领取。
3.专业测试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4.专业测试内容:
(1)市中心幼儿园岗位专业测试内容:
详见附件
2)市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专业测试内容:
①现场新闻播报(分值50分)应考者在电视新闻演播室现场播报两篇不同风格的新闻稿,考官根据应考者播报情况进行打分,评分标准:普通话发音准确与否20分,情感应用10分,形象气质10分,播报流畅10分(限时8分钟以内含备稿时间);
②专业知识测评(分值20分)考题选自全国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范围,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考者播音主持专业方面能力以及专业素养和文化知识修养,考官依据考生的回答情况打分(限时4分钟以内完成);
③模拟现场报道(分值20分),考生现场抽题,现场准备并作答,主要测评考生临场反应能力以及对新闻的敏感性(限时4分钟以内完成);
④才艺展示(分值10分):通过唱歌、舞蹈、小品等艺术形式展示才艺(限时3分钟以内完成)
(3)渝水一中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
①器乐演奏(分值70分)
要求:
Ⅰ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Ⅱ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Ⅲ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Ⅳ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Ⅴ时间为4分钟以内完成。
②声乐演唱(分值20分)
要求:
Ⅰ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Ⅱ音乐表现:能够准确地运用普通话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Ⅴ时间为4分钟以内完成。
③自选项目表演(分值10分)
要求:
Ⅰ选的乐器不能与上面乐器相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
Ⅱ选舞蹈的自带光盘。
Ⅲ时间为4分钟以内完成。
(二)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26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见新余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八、计分办法
(一)需专业测试岗位
1、市中心幼儿园岗位、渝水区一中音乐教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市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二)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其它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含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工作过程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察机关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二)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均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和江西新余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0-6736011
考务咨询电话:0790-6736962
监督举报电话:0790-6668571
十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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