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同志们:
国务院、中央军委已正式发布2014年度《征兵命令》,我县已经召开了全县征兵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今夏征兵工作,具体划分四个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为宣传教育、报名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为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阶段。8月26日至9月5日为走访调查、审批定兵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为送兵起运阶段。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和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农业户口青年可放宽至初中毕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入伍。女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应届高中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2周岁。
二、征集程序及办法
应征青年在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应征青年兵役登记/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到本人常住户籍所在地乡(镇、林业局)武装部或县武装部直接报名应征。适龄青年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和三张当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方正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择优批准入伍。
三、相关优抚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具体标准为:服役期满的退伍义务兵,按照每人每年0.5万元的标准发放。”退役士官,按退伍义务兵标准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后,每多服役1年增加1000元”;“服现役满12年的转业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是烈士子女的士兵,退出现役后仍然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地(高校在校生由批准入伍地)政府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其入伍时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享受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给予进藏兵每人每年1.2万元、高原条件兵每人每年1万元的高原生活补助金”。
四、监督办法
征兵过程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上榜公示,依法征集,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过程中出现的不法行为监督举报,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举报电话:5712296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希望全县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到部队经受锻炼、开阔眼界,贡献自己的青春和才华,“参军改变命运,参军全家光荣”,希望有志青年响应国家号召,接受祖国挑选,以实际行动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贡献。
方正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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