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进行建筑、景观、室内设计开发能力的专业高级人才。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掌握较全面的建筑环境设计理论知识并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具备独立进行建筑、景观、室内设计和研究的工作能力。环境设计专业分为室内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培养方向。
主要专业课程:室内与建筑设计方向: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展示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景观设计方向:景观设计、园林工程、居住区景观设计、城市公共空间、生态设计、植物配置等。
报考要求:本专业为美术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招生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择业去向:高等院校、规划部门、建筑工程公司、建筑设计院、景观设计院、室内设计公司及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等。
近三年在浙江省录取分:
年份 | 2011 | 2012 | 2013 | |||
科类 | 艺兼文 | 艺兼理 | 艺兼文 | 艺兼理 | 艺兼文 | 艺兼理 |
最低分 | 522 | 517 | 548 | 549 | 558 | 558 |
平均分 | 528.13 | 521.89 | 552.27 | 552.44 | 561.69 | 563.25 |
近三年就业率:2011年99.15%;2012年99.16%;2013年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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