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4〕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在“全国特岗招聘网”公布的三江县“特岗教师”拟聘人员。(19名)
二、培训目标
通过对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使特岗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新课程标准及教材,培养班级管理的能力和技巧,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立志服务于农村教育事业。
三、培训形式
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
四、培训内容(分集中培训和在岗研修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主要内容:
1、通识课程,包括师德教育、教育法规、新课程培训、课堂教学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2、学科课程,包括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含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历史、外语、体育等学科)。
(二)第二阶段:在岗研修。
1.聘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对新任特岗教师在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备课、讲课、批改作业、成绩考核等方面进行指导。
2.组织新任特岗教师听30-40节骨干或优秀青年教师的课,要求特岗教师做好听课记录。
3.新任特岗教师上一节汇报课,指导教师作书面评议。
4.聘请有经验的班主任指导新任特岗教师制定班主任学期计划,开展班主任工作。
5.组织新任特岗教师通读并熟悉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6.组织新任特岗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8月21日~8月30日
培训地点:三江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原三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报到时间:2014年8月20日(8:30—18:00)
报到地点:三江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原三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六、培训师资
由县教育局领导、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和学校一线优秀教师组成。
七、培训考试要求
考试是检验培训实际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提高实施教育教学理念和实际操作水平、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要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和考试,严格各项培训制度,保证培训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八、注意事项:
(一)请自带行李及相关必备生活用品,培训完毕经考试合格后(成绩及格及以上)即分配到各校工作。
(二)不参加培训与考试的人员视作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
三江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0772---8611593;
联系人:石老师,18077268982,曹老师,18977278969,莫老师,18077266598。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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