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毕业时间 | 年龄 | 备注 |
临床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 | 2006年以后 | 26岁以下 | |
口腔 | 1 | 口腔医学 | 本科 | 2006年以后 | 26岁以下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4日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蒙自兴盛路红河审计二楼)
五、考试、考核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核:将参与笔试、面试人员直接安排到各招聘岗位,由相关科室进行实际技能考核
考试、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30%,考核占40%。
笔试、面试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按高分进入政审和体检。对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从综合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录用及聘用
1、经考试、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上报州人事局在红河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无异议的,报红河州人事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尚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将推后办理录用手续)。
3、对录用人员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精神,实行人事代理,医院将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0873—2129227、2129177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