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干部跨地域、跨部门交流,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以及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开展2014年宁波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宁波市市级机关、驻甬部省属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共31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1.宁波市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宁波市所辖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市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县(市)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宁波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园区所辖乡镇(街道)和驻甬部省属机关下属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转任(或遴选)到现单位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公开遴选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及审核方式。
时间:2014年8月28日0时—9月2日17时。
网址:宁波考试网(http:// www.nbks.net)(2014年宁波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或任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和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8月28日0时—9月4日17时。
遴选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9月2日17时前再次报名。
(三)调整遴选计划
遴选职位计划2名及以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或遴选职位计划3名及以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职位计划。计划取消的,由遴选单位通知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下载准考证
2014年9月11日9时—9月13日24时,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宁波考试网“准考证下载”栏目,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五)考试、资格复审与考察
1.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4日上午。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统一安排在市区。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宁波考试网上查询。
2.面试。笔试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再根据遴选职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遴选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3︰1、3名及以上的按2︰1确定。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由遴选单位组织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遴选单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3.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淘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遴选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和群众公认度考察。考察组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本次公开遴选不实施体检工作,但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因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作为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公示与审批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拟任人选原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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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报考证明(样表)》来源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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