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厅、市教育局的要求,2010年度昭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10年10月10日开始。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教人[2001]102号文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师资格认定转入经常以后,每年开展两次认定工作。今年我区第二期认定报名的时间是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相应学历,即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分别具备中师及幼师以上学历。
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限终止之日前向昭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有效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须是昭阳区户籍)原件及影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及影印件;
7、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
昭阳区教育局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