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将我县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2日。
二、申报须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贴好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有单位的由单位鉴定,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鉴定);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相片须小于20K,像素为 114(宽)×156(高),由教育局指定地点照相。
三、申报地点:盐津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0-6621022。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0年10月30至2010年10月31日,高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凡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请按申办的学科在现行教材中选择一篇课文制作教案(一式五份)和说课稿(一式五份)。
五、材料要求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表册,请在盐津政府网站下载或教育局网站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8K纸双面复印;体检表请用16K纸双面复印;其余复印件一律用16K纸。
请需要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申报,过时不予受理。
盐津县教育局
二○一○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