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开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0)202号]文件精神。晋宁县公安局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15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2名,辅助民警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人员户籍为云南省范围内;
(三)学历要求: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招聘人员中,法律类、经济类和管理专业各占招聘计划的30%,其他专业占10%;
(五)年龄范围: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七)下列情况者不予聘用:1.曾经被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吸食毒品的;3.因违法、违纪、违规曾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4.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录用的。
二、招聘办法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后,由县公安局择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一)工资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为每月每人1237元。
(二)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单位月缴纳270元,个人月缴纳108元;
2.工伤保险:单位月缴纳4.05,个人不需缴纳;
3.生育保险:单位月缴纳10.8元,个人不需缴纳;
4.失业保险:单位月缴纳8.3元,个人月缴纳4.15元;
5.医疗保险:单位月缴纳159.47元,个人月缴纳29.99元;
6.住房公积金:单位月缴纳120元,个人月缴纳120元。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晋宁县公安局政工室(晋宁县昆阳镇桑园巷8号);
(二)报名时间:1月21日至2月10日;
(三)联系人:王艳碧
(四)联系电话:7802806报名时请带齐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
晋宁县公安局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