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林政执法管理岗1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
(四)年龄26周岁以下(1985年3月10日后出生)。
(五)户口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户籍。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观进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其他不宜办理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四)咨询电话:0691-2122475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交2张近期免冠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两个部分。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指南》的相关内容,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分别按40%和6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3:1方能开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公共知识考试时间:2011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11年3月23日下午15:00—17: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2011年3月30日;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3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五、考核: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六、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体检:体检由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考试纪律
(一)为确保招聘结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整个招聘过程由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12345。对从事考试、考核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二)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考试期间,不按时到场参加公共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和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参与考试全过程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