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录
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了适应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经《六届州委第六十四次常委会议纪要》决定,同意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录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40名。依照相关规定,现将招录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自愿报名,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录人数
计划招录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40名(男35名、女5名)。
三、招录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品行和道德行为良好,组织观念和责任感强,勤奋踏实,作风正派,无不良恶习,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一)招录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芒市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20周岁至28周岁之间;具有中专(含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条件优秀人员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35岁以下(含35岁),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至初中。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3)勤劳能吃苦,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备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的身体健康条件。
2.其他条件
招录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进入政审:
(1)当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并通晓本民族语言的;
(2)退伍军人且荣立三等功的;
(3)具有计算机技能证书的;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类及以上)的。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人事教育股(建安路4号)。
(三)报名内容:报名人员需填写《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自身特长材料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资格审定: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
(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参加体能测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录数(男性35名、女性5名)从面试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政审(由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进行政审。
政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政审合格后参加体检。
(二)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800米跑 | ≤5′00″ | ≤5′50″ |
纵跳摸高 | ≥250厘米 |
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400米跑 | ≤5′00″ | ≤5′50″ |
纵跳摸高 | ≥200厘米 |
(三)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待遇及管理
招录的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没有单独执法资格,在执法人员的领导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已有使用样本),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城市管理协管员将进行续签合同。聘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870元(其中基础工资1270元、特殊岗位津贴600元),不含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
七、上岗前培训
由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八、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书规定办理。
(二)报名表可到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14/?departmentid=7575的通知公告版块内下载,或直接到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股领取(芒市建安路4号)。
联系人:冉女士,联系电话:0692—2999100。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