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部署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作了细化。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必须公开。公开透明必将扎紧政府采购的钱袋子!
实际上,推行政府采购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合理使用资金,从而达到购买到价廉质优的商品,杜绝采购过程中的****等问题。然而,由于信息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政府采购成了一些人眼中的“香饽饽”,成了他们嘴里的一块“肥肉”。以至于暗箱操作、寻租****、“天价采购”、“黑心采购”、“虚假采购”等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发生。
只有通过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才能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政府采购让人诟病不是一天两天了,相同商品,政府采购的就要比个人购买的贵一些,虽然有些专家们出来辟谣,说什么延长了保修维护时间,但并不能为舆论所接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主要还是信息不透明、内中有猫腻所致。
当然,除了信息公开外,还要加大问责处罚力度,严防暗箱操作、寻租****,才能遏制“天价采购”、“黑心采购”、“虚假采购”等违法违规现象,才能让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