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纲要》提出三个阶段目标涉及四大领域,分别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涵盖了方方面面。
2014年10月,最新发布的《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4)》显示,2013年,我国8大城市公众社会总体信任水平得分为60.9分,属于“尚可信任”程度。中国社会信任度比较低,主要原因在于社会转型后,人们逐渐脱离原来的熟人社会形态,转入“陌生人社会”。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
——习 近平
要完善奖惩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
——李 克强
[陌生人社会分析]
中国目前正处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这是现代化浪潮席卷下的必然趋势。这一转型过程,导致了我国传统熟人社会一些结构性要素的衰落,比如传统文化、伦理、道德、价值观等等。这使得转型过程中我国的社会秩序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和影响。近些年来社会公众普遍缺乏安全感以及各种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等等,都是社会失序的具体表现。社会信任缺失、社会冷漠等深层次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人民心中之痛,不仅侵蚀了社会的健康肌体,而且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发展不得不根除的毒瘤。
[诚信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与重要性]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期。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前提,是完善科学发展机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组织形式及管理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社会诚信、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健全法规和标准,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健全法制,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