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采用综合考核的方法进行。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50%。综合能力测试合格者根据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根据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权重各占50%,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合格分均为60分。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由市纪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