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本省各级各类机关在职公务员中选调(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浙江省教育厅外事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在现行政关系所在机关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条件外,参加人员还需具有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新提拔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zjedu.gov.cn/ )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zjhrss.gov.cn/gwy)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时间:10月19日上午8:00至10月30日下午16:00。报考人员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10月20日至10月31日,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3.取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11月9日至11月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11月12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设在杭州市区,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开考人数为10人,若不满最低开考人数则取消本次考试,取消考试的消息会即时通知所有报考人员。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环节的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按照笔试和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任职情形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对拟任职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公示7天。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公开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递补对象,重新进行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相关程序环节。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其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571-88008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