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5年度市属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安置退役士兵招聘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考核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符合赴西藏服役特殊优待政策的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加7分。总成绩=考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少数民族加分+进藏兵加分。
考试结束3天后,在报名地点公布考试、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