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用人单位组织了体检和考察,现将体检和考察结果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曾林耀、叶诗两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者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市 人 社局: 0731-28681082
市国土资源局: 0731-28685043、28685037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