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现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数:文秘:1名;社区工作人员:8名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文秘:(1)要求男性;(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3)熟悉行政机关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保证服务期限至少两年;(4)具有两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近几年来发表文章较多的,可以在年龄、学历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并酌情优先考虑。
2.社区工作人员:(1)男女不限;(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3)已经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或有三年以上社区(筹委会、村)工作经验者可以在年龄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并酌情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报名事项明确如下: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党政办(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359号512室,联系人:姜南,联系电话:85636002;
3、携带资料: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彩色1寸正面照2张、工作经历证明及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原件(报考文秘岗位的可提供),相关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报名者均需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4、审查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四、考试内容及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文秘人员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社区工作人员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综合评价。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政审。
五、录用及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者进入试 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文秘人员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2500元/月,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文秘人员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社区工作人员2744元/月,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区街相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未尽事宜,由洞井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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