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对象和范围
(一)选调(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4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的选调(选聘)单位、对象、学历、专业、人数等详见选调(选聘)计划表(附后)。
(二)选调(选聘)范围、对象
1.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满5年(公告中所有涉及的日期和时间均截止报名日期,下同)以上的人员;
2.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须任职满2年及以上;
3.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
4.符合选调(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具有选调(选聘)岗位应当具备的公务员或事业身份,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中至少有一次以上优秀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调(选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县管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其他报考人员须由本单位党组织推荐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聘)
1.本单位不同意推荐参加选调(选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一次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年因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等被查处通报的;
4.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四、选调(选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16年12月13日。
2.报名地点: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务(文件)职称(聘书)、年度考核(近三年和获得优秀的年份)及受到表彰奖励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红底彩照2张。
4.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选聘)单位负责。各职位选调(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高于l:3。报名人数不足1:3的不开考或按比例核减选调(选聘)计划。
(二)考试考核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公开选调(选聘)的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考核。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遂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遂昌县昆剧团)、文化馆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上午(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地点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2.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乡镇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所受表彰奖励和职务职称情况等综合计分(计分办法见附件)。
(三)确定人选
1.考生笔试、考核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和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影响选调(选聘)情形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后,用人单位根据笔试、考核、考察情况择优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人员进出编登记。
五、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128226、0578-8122317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
附件:
1.2016年丽水市遂昌县机关事业干部选调/选聘考试考核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