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4名参公编制工作人员(其中男性工作人员3名,女性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台州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机关工作满三年 (镇街道、公安等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椒江区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椒江区委组织部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月15日—2月25日,椒江区委组织部311室(椒江区青年路404号行政大楼三楼),联系电话:88830058、88830403,报名邮箱:88830058@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报名”字样)。
三、选调方式
资格审查后,将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考试、考察,择优录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偏少或入围人选达不到选调要求的,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四、其他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参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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