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在绍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方式
1. 公开选调人数1名。
2. 采取综合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
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工作岗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环保、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2. 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环境保护、环境工程、法学类、公安学类等相关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
4. 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年度考核曾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从绍兴人才网(http://www.sxrc.com.cn)或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sxepb.gov.cn/)下载《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后发送至huanbaoju0575@163.com邮箱,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绍兴市环保局(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联系电话:88096909。
3.资格审查:绍兴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统一面试。
(二)面试
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邀请相关专家及领导组成面试考官组,对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4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四)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市环保局党组讨论决定选调人员。
(五)办理手续
根据市环保局党组决定,市环保局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绍兴市环境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5日
附件1: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