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创办于1978年,2013年9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原湖南省机械工业技术学院为主体设立的省立公办技工教育最高学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院本部坐落在邵阳市宝庆东路,长沙校区直接办在国家级浏阳经济开发区,主要面向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it产业,培养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等一线急需工种的高端技术工人。现有车辆工程、机械技术、电气技术和商务技术4个系。以车、钳、电、焊为主体,开办了基本覆盖汽车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所需的18个专业工种。模具制造与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加工技术、焊工和电工为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会计电算化是省级重点专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委纪检和学院纪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㈠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
㈢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勤奋,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㈢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和职业资格及专业的要求。
㈣有较好的学习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我院的教学教育工作。
㈤能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㈤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1—14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应聘15—17号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工资和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39--2318875(院人事处:邓老师、肖老师)
举报电话:0739—2318208(院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