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1、选调岗位
财务管理。
2、岗位要求
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近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会计职称,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1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其中乡镇(街道)须满5周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临海市建设大楼25楼政治处(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
3、联系电话:85382813。
4、报名要求:参加选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审查及初选。报考者提交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测试,实行100分制。面试在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实行100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和档案核查。如考察人选不符合职位要求,通知考察人选本人,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调入。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