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鲁迅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上海市文明单位。本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个人物性博物馆,建于1951年,馆址在鲁迅公园内,负责保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外文化交流窗口,具有收藏、展示、研究、宣教等专业功能,旨在收藏鲁迅遗物,展出鲁迅生平业绩,研究鲁迅与中国近、现代文学,弘扬鲁迅精神。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 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会计 1名 专技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会计
负责编制财务预算、设立会计科目、填报各类财务报表,做好各类统计工作;负责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对馆内财务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监督馆内收、支帐目,审核所有原始凭证和每笔经济业务,对违反国家财政和财务制度规定的事务不予办理;每月登清和核算总帐、明细帐;编制财务月报、快报、年报及决算工作;协助馆内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财会专业大学本科毕业;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证;掌握财务会计方面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了解并能正确执行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制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证书者优先录取。
3、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 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luxunhr@163.com 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3、招聘方式
根据应聘材料,择优选择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笔试。根据初试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初试人员成绩低于该岗位及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复试。
进入初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初试笔试成绩以40%比例带入复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课题汇报、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对应聘者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操作技能等进行测试,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初试名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均会通过手机通讯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未进入初试、复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按照复试成绩结果,选定复试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鲁迅纪念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56962093
电子邮箱:luxunhr@163.com
传真:56962093
监督电话:23128125
上海鲁迅纪念馆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