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察执法人员1名。
二、比选计分办法
(一)客观分
1.学历学位评分。本科学历得基本分10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985、211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分,硕士研究生加3分,博士研究生加5分,按最学历加分。例:考生甲为博士,其学历学位得分为15分,考生乙为非全日制本科,其学历学位得分为10分。
2.所学专业评分。安全工程、矿山、化工、冶金机械、法学类专业加5分。
3.考核等次评分。近三年,每一年年度考核优秀加5分,最高得分15分。
4.工作经历评分。具有3周年安监局工作的经历得基本分5分,三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加1分。任副股级职务加2分,任正股级职务加5分,任科级实职加8分。
5.文章获奖评分。本人执笔撰写的安全生产有关文章,荣获县级政府或市级部门三等奖的,每篇加3分,二等奖加5分,一等奖加10分;荣获市级政府或省级部门三等奖的,每篇加5分,二等奖加10分,一等奖加15分。同一篇文章按就高原则计分1次。
(二)主观分
每位比选评判小组成员单独对考生提交的3篇文章分别进行评判,取平均分,每篇文章满分10分。
(三)按上述主、客观评分合计,累计总分前三位进入面试。
三、成立比选评判小组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公开选调公务员比选计分评判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安监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