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温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拟选调温岭市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不设具体岗位,择优选调。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新录用的市级部门公务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2014年12月1日前进入部门工作),新录用的镇街道公务员须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2012年12月1日以前进入镇街道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考察;6、确定选调对象。
四、选调办法
1、要求达到1:3开考比例,按笔试得分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以笔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直接淘汰)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录取。
五、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温岭市政协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1楼1116室,联系电话:0576-8622262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温岭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由温岭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岭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