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程序、分别组织的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性、实用性、匹配性的原则。
三、专业素质考试对象
根据综合素质考试的结果,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综合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招聘一岗一人的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选;招聘一岗多人的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选,招聘一岗多人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不足3人或招聘一岗一人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不足5人的岗位,按实际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报考教师、卫生岗位(岗位代码:0660、0661、0662、0663、0664、0665、0666、0667、0668、0670、0671、0672、0673、0674、0675、0676、0677、0678、0679、0680、0681、0682、0683、0684、0685、0686、0687、0688、0689、0690、0691、0692、0693、0694、0695、0696、0697、0698、0699、0700、0701、0702、0703、0704、0705、0706、)的考生安排在2013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共208人。
2、报考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农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财务管理、农机技术、林业技术、畜牧兽医)、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岗位代码:0707、0709、0710、0711、0712、0714、0716、0717、0718、0719、0720、0721、0722、0723、0724、0725、0726、0727、0728、0730、0731、0733、0734、0735、0736、0737、0738、0739、0742、0743、0744)的考生安排在2013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共164人。
请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到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进行资格复审(联系方式:0873—5228918),电话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张近期免冠彩色5分照片。若考生提供的证件与姓名不一致的须出具公安更名证明等。201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相关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资格复审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除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外,还须审核考生本人是否与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须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
(三)资格复审合格后,发给《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符的考生,取消该考生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考生在专业素质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考生若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再下推替补。不按时资格复审和领取考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每人需缴纳50元考试费(根据云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专业素质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教育系统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讲课内容:分别为现行小学语文六年级上下册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现行小学数学六年级上下册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现行小学信息技术教材六年级上下册教材(云南教育出版社)。
考试(讲课)内容由考生提前一天当场抽签决定。
2、考试时间、地点:2013年7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在金平县第二小学考试,具体岗位的考试时间(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考试岗位代码:0660、0661、0662、0663、0664、0665、0666、0667、0668、0670、0671、0672、0673、0674、0675、0676、0677、0678、0679、0680、0681、0682、0683、0684、0685、0686、0687、0688、0689。请报考以上岗位的考生于2013年7月3日下午3:30在金平第二小学参加专业素质考试考生会议。
(二)金平县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农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财务管理、农机技术)、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岗位。
1、考试地点:金平县第二小学。
2、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提问方式。
3、考试内容: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
4、考试时间:
2013年7月6日至2013年7月7日考试。具体岗位的考试时间(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三)卫生计生系统: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采取跟班作业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与岗位匹配的相关业务。
2、考试时间:跟班时间共计4天(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2日),2013年7月12日对跟班作业的考生进行打分(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3、考试地点
报考卫生计生系统: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岗位代码:0690、0691、0692、0693、0694、0695、0696、0697、0698、0699、0700、0701、0702、0703、0704、0705、0706、0742、0743、0744)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请携带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7月8日下午2点30分到金平县卫生局医政科报到(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四)畜牧系统: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0736、0737、0738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专业素质考试采取专业提问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专业提问(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实际操作(常用兽医器械操作)。
专业提问和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占50%。
2、考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考试(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3、考试地点:金平县第二小学(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五)林业系统: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技术)0733、0734、0735岗位。
1、考试方式、内容
专业素质考试采取专业提问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专业提问(与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实际操作(地形图应用与实地勾绘)。
专业提问和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占50%。
2、考试时间:2013年7月16日考试(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3、考试地点:金平县第二小学及实地(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六、命题人员的产生
命题人员不少于2人,参与命题人员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命题人员在人大、政协、纪委全程监督下入围封闭,直到专业素质考试结束方能解围。
七、考官的产生和组成
每个考场由5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在人大、政协、纪委的监督下,在专业素质考试开始前从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随机抽签产生考官,当天完不成相同岗位考试任务的考官保持不变,但要进行封闭。
八、考试分值和评分办法
专业素质考试总分为100分,5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专业素质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政审。当场公布成绩,并发给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
九、考试工作纪律
(一)监督工作。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由人大、纪检监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监督、指导。
(二)命题人员和考官实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自行申请回避。命题人员必须严守纪律。考官、出题人员、考务组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考官在评分时,必须客观、公正、公平。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接受监督。
(四)对考生实行封闭、抽签、编号管理。
(五)在整个考试工作中,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进行,不得违反简章、方案等制定实施细则、评分表、平衡表、考试通知和相关事宜。关键环节必须作好记录备查。
十、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2013年8月31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对新录(聘)用在我县的人员,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不超过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服务期限内,新录用人员不得调离本县。
(三)考生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的,可从同岗位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并实行人事代理。
十一、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按规定时间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对不按《专业素质考试通知》时间、地点和场次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必须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像片并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并进入候考室进行封闭,抽取考试顺序号,考生按顺序号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准透露个人、家庭成员及亲属的相关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次专业素质考试涉及各阶段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在“红河人才网”公布即视为告之,有关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考生个人。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方案由金平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平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