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自2017年2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止。
二、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年底前满17周岁未满18周年的高中(含中职、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登记。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报名应征。
三、登记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青年,可到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乡(镇、街道、社区、高校)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兵役登记是《兵役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适龄男青年都要自觉依法登记。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
镇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